永福镇溪滨路风貌品质提升工程
答疑纪要(一)
报建编号:3508812112179903
招标项目编号:E3508810801100182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2年11月09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的内容如下:
一、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34.2 ,条款名称其他第15条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0元按闽招协【2021】32号有关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内容删除。
二、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条款号3.1.8 条款名称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第3条更改为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0人;
三、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原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有矛盾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四、本答疑纪要在365彩票手机版下载_注册office365邮箱_365电竞比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bjsypc.com/lyztb/)上发布。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联系电话0597-7520366)。
招标人:漳平市永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