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兴汽车城1号楼装修项目(一层、二层及外立面装修)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进行修改及补充,具体如下:
(1)现将经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招标控制价文件予以公布,具体内容祥见“招标控制价文件附件”。
(2)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797.0885万元”均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706.0082万元”;原内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970885(最终以经财审中心审核后的价格为准)元”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60082元”;原内容“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000元整”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40000元整”(注:若在补充通知发布之前,投标人已按原金额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则已递交的保证金继续有效,无需按修改后的金额重新递交。)。
(3)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第1、3项,条款号第2.1、2.3款修改后内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2.1 |
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
3 |
2.3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本工程的预算为7060082元; 发包价组成和计算方法如下:本项目发包价按工程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工程造价下浮 8.42%加上不可竞争项目工程造价之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工程造价×(1—8.42%)+不可竞争项目工程造价; 本招标项目工程发包价为:6491343元(在招标阶段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按此发包价填写)。 |
(4)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本项目在招标阶段是以送审预算价作为最高控制价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甲供材料费等价格等均以经财审中心审核为准;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下浮K值及财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调整发包价暨签约合同价。投标人应当知悉此项风险。”予以删除。
(5)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
(6)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汀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钜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